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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寫作合約書
臺灣壹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甲方」)為經營飾品產業之公司, ______________ 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為個人作家,具有一定之寫作經驗及能力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,甲方為推廣飾品產業,擬與乙方合作,由乙方協助針對臺灣境內特定區域之飾品產業撰寫推廣文章,並經甲方確認後刊登於甲方網站 www.edj.tw,雙方謹就相關合作事宜約定如下: |
1 |
合約期間。本合約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,有效期間一年。除有提前終止之情事外,本合約期間屆滿一個月前未經雙方另以書面同意延展者,即於期間屆滿時自動失效。
|
2 |
委託內容。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邀請,針對臺灣境內________地區之飾品產業進行探訪,並於探訪後提出撰寫文章之構想提案,經甲方確認後,即由乙方依照雙方確認之提案撰寫推廣文章,文章經甲方確認可行後,即由甲方刊登於甲方網站內。
|
3 |
非專屬委託。乙方了解自己並非甲方之專屬作家或特約作家,故甲方在臺灣境內同一地區可能會同時委託多名作家撰寫推廣文章,乙方同意不加干涉或異議。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,乙方不得(1)印製含有甲方名稱或標誌商標之名片、(2)在網路或文件上對外聲稱為甲方之作家,或使人誤認乙方為甲方之內部人員、(3)代理或代表甲方對外簽署任何合約、公約、承諾,或有任何拘束甲方之行為。
|
4 | 文章寫作要求。乙方依據本合約所完成之文章,內容必須完全符合以下規範: |
4-1 |
不得一稿多投(包括在不同類型之媒體上投放同一篇文章,並包括在乙方自己經營之網頁或其他媒體內投放)。
|
4-2 |
不得有抄襲、複製、或對他人文章進行改作、冒名、編輯、轉載、連結或翻譯之行為。
|
4-3 |
不得有不當影射、含有色情猥褻、賭博、誹謗侮辱、不當廣告或其他有害公序良俗之內容或行為。
|
4-4 |
不得在文章內建立超連結或內嵌軟體,使任何人於點閱該文章時自動連結至其他網頁、遭到置入性行銷或遭到病毒攻擊。
|
4-5 |
文章內可適度使用圖片或影片輔助說明或推廣文章內容,但圖片影片均應由乙方自行拍攝或取得合法充分之授權(包含甲方後續刊登文章使用該圖片及影片之充分授權),不得擅用網路圖片或影片。
|
4-6 |
文章內容如有引用他人之商標、著作、文章、影像、照片、音樂等著作或建立連結,需先取得權利人之書面同意。
|
4-7 |
不得以甲方角度撰寫文章,或使人誤認乙方完成之文章內容是甲方或代表甲方之言論。
|
4-8 | 如甲乙雙方有其他特殊約定,乙方文章內容亦不得違反該特殊約定。 |
5 |
確認及修改。乙方依據本合約所完成之文章,需先傳送給甲方確認後,始得對外發表並依本合約約定請領報酬。甲方確認時或乙方文章刊登後,如有發現不當或希望修改之處,乙方同意配合調整及修改。
|
6 |
報酬及支付方式。乙方文章經甲方確認無誤後,甲方同意在乙方文章正式刊登於甲方網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,依照附表1內容將乙方撰寫文章之報酬匯款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內。乙方瞭解前述報酬為乙方撰寫文章之完整及全部報酬,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,乙方不得另行要求甲方補償或賠償稅金、交通、電信、拍照錄影及其他一切乙方因撰寫及交付文章而生之相關費用。
|
7 | 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保障 |
7-1 |
乙方了解自己依據本合約所完成之文章,係甲方出資聘請乙方完成之著作,故雙方約定前述之乙方文章均以甲方為著作權人(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)。
|
7-2 | 乙方文章內如有他人授權之照片或錄影,應由乙方確保在本合約之有效期間及終止後,甲方均有完整之刊登權及其他相關著作權授權。 |
8 |
保密義務。本合約之存在、內容、履行經過及履行結果等,以及甲方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交付或揭露與乙方,並於揭露時表明為機密者,均屬於甲方之機密資訊,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,乙方不得對外揭露、交付或發表評論。本條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及終止後均仍有效。
|
9 |
違約。乙方如有違反本合約之約定(例如違反第4條文章寫作要求或第7條智慧財產權約定),甲方得視情節輕重減少或停止支付報酬,並得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分。甲方如因乙方違約而受有損害(包含遭到第三人求償之情事在內)且需支出額外費用(包括合理之律師費用在內)時,乙方同意負擔全額賠償及補償之責。
|
10 | 一般約定及管轄法院。本合約一式兩份,經雙方善意協商及充分溝通後始完成簽署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雙方另以書面協商之,未協商或協商不成者,適用民法承攬相關規定。如因本合約涉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 |
甲方 | 臺灣壹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|
統一編號 | 56143424 |
負責人 | 洪世明 |
地址 |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一路418號2樓 |
電話 | 08-7937597 |
乙方 | |
身分證字號 | |
地址 | |
電話 | |
電子信箱 |
附表1
乙方文章報酬約定
文章類型 | 報酬(新台幣元) |
他品牌飾品門市採訪 | $3000 |
地區型合輯飾品門市報導 | $3000 |
他品牌飾品開箱文 | $1500 |
飾品相關知識文章 | $1000 |
其他經甲方確認可行之文章 | 雙方另議 |
註1 | 以上文章均以一篇1,000~1,500字(中文,不含標點符號)為準,超過1,500字不會增加報酬 |
註2 | 乙方文章格式均需以Word檔案格式提供給甲方 |
註3 | 以上報酬均含稅及二代健保補充費(如有時) |
法律顧問 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